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32162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4〕962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
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
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安管系统”),目前已开通考试、考核、发证、延续、个人信息变更、省内单位调动等功能(其他功能开发完后陆续开通)。为做好全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安管系统运行可靠,功能完备,使用高效,从7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对系统进行试运行,所有已开通业务原则上均通过安管系统线上办理,不再受理线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取证考核
(一)考核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且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工商注册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管人员)。
1.主要负责人(A类):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经理;
2.项目负责人(B类):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指专职从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其他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等。
(二)报考条件
申请安全生产考试的安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依次为发布考试通知、网上报名、现场考试。
1.发布通知。考试采取不定期方式,由省交通运输厅考核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考核部门)公布安全生产考试计划,并在举办考试前的15个工作日发布考试通知,明确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方式等考务内容。
2.网上报名,考试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统一在“陕西省交通运输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sx.safetyams.cn/,以下简称安管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申请B证的还应上传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现场考试。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并公布的《安全生产考试大纲》要求设置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部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计算机线上考试的形式进行,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形式、要求等以每期的考试通知为准。
(五)考核流程
交通运输工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岗位类型均分为主要负责人考核、项目负责人考核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安管人员考核流程依次为网上证书申领、网上审核、考核证书颁发三个环节。安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自取得考试成绩之日起1年内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逾期未申请的,应每年度参加不少于12学时相应领域和岗位的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考核。
1.网上证书申领。由受聘单位按要求填写上报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通过“安管系统”向考核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2、网上审核。考核部门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安管人员与所在企业已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考试成绩是否合格、申请B证是否具有相关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是否符合《考核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等内容,必要时将对企业培训情况进行核查。
3.证书颁发。经考核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安管系统”或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证书(受聘单位可再在“安管系统”中自行打印)。
二、证书延续
安管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由受聘单位向考核部门提交证书延续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证书每延续一次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或不符合延续条件的的证书应予以注销。申请延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证书延续申请表(附件2);
(二)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材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连续3年内每年度参加相应领域和岗位的继续教育不少于12个学时,提交延期申请时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36学时;继续教育按证书领域和岗位分别组织开展,持多证人员分别进行相应领域和岗位的继续教育)。
三、证书变更和注销
安管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需变更、注销证书的,由受聘单位向考核部门提出证书变更、注销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证书变更、注销申请材料通过“安管系统”上传上报。
(一)单位信息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2);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变更单。
(二)个人信息变更(照片不可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提供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证明材料);
(三)受聘单位变更。安管人员受聘单位发生变化,对考核部门无变化的,原则上由原受聘单位同意后,由新受聘单位在30日内向考核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试运行期间暂不办理涉外省企业调动业务,待跨省调动功能开通后按要求办理。省内调动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
2.新受聘单位劳动合同和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四)证书注销。安管人员申请注销考核证书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考核部门依法办理考核证书注销手续。申请注销应提交下列材料:
1.证书注销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注销原因说明(证书过期、工作岗位变化不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
四、企业新注册
工商注册地在陕西境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登录“陕西省交通运输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注册(网址:http://sx.safetyams.cn/,在“主页面--企业登录--注册”,按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提交上报。同时将企业新注册申请函(附件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308966491@qq.com),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给予注册。
五、原证书过渡
2024年3月1日《考核管理办法》实行后,原核发的考核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因系统升级原因,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到期未进行延期的,在2024年10月10日前在安管系统办理延期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各交通运输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做好安管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延续、变更等工作,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二)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部门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考核部门撤销该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书的,考核部门撤销该证书;安管人员对交通运输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考核部门按照《考核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依法暂停或者吊销证书。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和履职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予以查处,依法作出处理。
(四)安管系统试运行期间,我们将及时发现和整改系统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不断提升系统的适用性和操作性。
联系人:刘圆圆 029-88869136 孙江涛 029-88869076
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格式)
2.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
更、延续、注销申请表(格式)
3.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格式)
4.企业新注册申请函(格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17日